身孕中被电击折磨 山东周永花控告江泽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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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圆明网】周永花,女,五十三岁,会计,家住山东新泰市,从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,迫害就在她身上发生了,二零零零年七月被绑架后,带着身孕,被河北井荆县刑警大队警察电棍、铁棍滚压折磨,从而婴儿胎死腹中。之后,又被非法劳教迫害。

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,周永花依法向最高检察院和法院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。

演示图:电棍电击以强制“转化”

以下是周永花在诉状中讲述自己修炼法轮功受益和遭受迫害的经历。

修大法 做好人

我于一九九六年十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,不到一个月,痛经、鼻炎、关节炎、腿抽筋等各种疾病全部消失。同时,按照法轮大法“真、善、忍”的标准要求自己,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,在哪里都要做个好人,健康了自己的身心。一人炼功,全家受益。

恶警到单位骚扰威胁 被迫离职

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,江泽民出于妒嫉开始了对法轮大法的全面镇压,对我的迫害也由此开始。之后不久的一天,我正在单位(吉林省通化市工商银行江东支行)上班,公安局、派出所、街道办事处等多人到单位找我,让我交出卖书所得利润,其实是我单位离书店很近,我经常为别人捎书而已,并未赚一分钱。

之后派出所的片警经常到单位对我骚扰、恐吓,一次,片警任某公然叫嚣:“周永花,我随便开个单子,就能把你送进去。”不仅给我、给同事也造成很大压力,一同事跟我说:“我一看到他们来就害怕。”

由于他们经常到单位骚扰我,二零零零年五月,我被迫离职。我丈夫本是某空军气象台台长、空军技术骨干,业务、管理能力很强,曾两次被授予三等功,因我的牵连,不得不转业。

派出所非法拘留迫害

二零零零年七月初,警察将我骗到派出所,随便开了个单子,以“扰乱社会秩序”罪名(那时,我已离职,除了到市场买菜,很少出门,从来不跟别人大声说话)把我送进拘留所,在那里,曾被警察踢过脸,十五天后,向我家人勒索二千元现金,才把我放回。

带身孕被电击和酷刑折磨 胎死腹中

由于媒体天天栽赃陷害法轮大法,污蔑法轮大法创始人,为了还师父清白,还法轮大法清白,二零零零年七月中旬,我到北京上访,向国家领导人说明法轮大法的真实情况,行使宪法赋予公民上访的权利,结果被绑架到北京门头沟派出所。在那里,被强迫蹲在地上,警察轮番看着,两天两夜没让合眼,困得实在撑不住,刚一合眼,即被警察踹醒,或大喊一声吓醒,到后半夜两三点钟人最困乏的时候进行审讯,遭到“蹲马步”、“开飞机”(惩罚人的一种姿势)、拳打、脚踢、威胁等逼供。

中共体罚演示:开飞机

因到北京上访的人太多,我和几个大法弟子被转到河北井荆县刑警大队。刚到那里,被带到一个屋子里,一个人上来就打了我几个嘴巴子,到了晚上,把我带到大一点的屋子里,来了十几个人,让我跪在地上,左右两侧分别有人把着我的胳膊、手,拽着我的头发,还有人用电棍电击我的后背、脖子、脸部,更残忍的是,他们将一根铁棍(感觉是,因动弹不得,没有看到)放到我的腿上,然后有人踩在铁棍上,象擀面一样来回滚压,他们累了就休息一下,把电棍充上电,然后再电我、滚压我的双腿,他们累了再休息一下,把电棍再充上电,再电我、滚压我的双腿。

那时我还怀有身孕,就被这样折磨,一人不无感慨地说:“真是个铁人啊!”

因我坚持的是佛法真理,按真、善、忍要求做个好人绝对没错,没有屈服他们,有人说不行就灌辣椒水。以前在文艺作品里看到的法西斯手段,在江泽民“名誉上搞臭,经济上截断,肉体上消灭”、“打死白打,打死算自杀”、“不查身源,直接火化”的群体灭绝政策下,全都用在了大法弟子身上,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。当时我的双腿被他们用铁棍滚压得象熟了一样,第二天,腿、脚全都变成紫茄子颜色,肿得象发面馒头一样,脚其它什么鞋都穿不上,只能穿一最大号男士拖鞋,上厕所腿都无法下蹲。

七天后,我被通化团结派出所警察接回通化,直接关在看守所。那里的狱医看到我的腿说,如果破一点皮,我的双腿会全部烂掉,当时接我的警察也说我的腿肯定会留下后遗症(残疾)。因怀着身孕,在北京、河北被酷刑折磨,下身象血崩一样开始大流血,一个多月后,被保外放回家。回家不久,便流产,因流血过多,两眼曾什么也看不见,全身一点力气也没有,吃一口饭就得歇一会儿,我坚持炼功,没吃任何补品(鸡、鱼、肉也没吃),没吃一片药,没打一针,不到一个月,身体完全恢复健康,没有留下任何残疾,再次见证法轮大法神奇的健身效果。

在济南第一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一年半

二零零八年七月奥运前夕,国保大队、派出所等若干人突然非法闯入我家,把我家翻了个底朝天,抢走我的电脑、打印机、手机等个人财产,并将我绑架到新泰市北师派出所(当时丈夫为躲避警察的骚扰,我们迁居山东新泰),之后又被送到北师看守所。

酷刑演示:手铐脚镣

在看守所,我被戴上手铐、脚镣(手铐脚镣是连在一起的),致使我两天两夜没吃东西,没喝一口水,因手脚被铐在一起,两天两夜没上厕所,两天两夜不吃不喝可以忍受,无法上厕所何以忍受?在被非法审讯期间,三天三夜没让睡觉。在此期间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冯大勇等人还多次到我家骚扰我的家人,给我的家人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和伤害。尽管我没做任何伤害别人的事,没触犯任何国家法律,却以破坏法律实施为名被非法劳教一年半,对破坏了哪条法律,怎么破坏的,证据是什么,没有任何解释。

在济南第一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劳教期间,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。一开始,他们为达到“转化”我的目的,必须先对人格进行自我侮辱一番才让吃饭,否则不让吃。在我饿的头晕眼花,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的时候,包夹(专门看着法轮大法修炼者的普通劳教人员)实在不忍,给了我一个馒头,被值班人员看到,把馒头抢去扔到一边。

酷刑演示:野蛮灌食(绘画)

为了折磨我,不给饭吃,却对我进行鼻饲,他们用很粗的胶皮管子从鼻孔插到胃里,这个鼻孔插不进,再从另一个插,完全不顾人的痛苦,然后从管子里往胃里灌食,若灌到气管里会导致人的死亡。除此之外,一天只让睡很少的觉,早上五点起床,洗漱之后就被强制劳动,为劳教所加工手工产品,晚上要干到很晚很晚,经常是十二点以后才让睡觉,有时他们为了完成任务,谋取最大利润,要干到后半夜两三点钟,给人的感觉是刚躺下就又该起床了,说是床,其实只是在地上放个床板,铺个薄垫子而已,冬天冻得穿着衣服都很难入睡。用其他劳教人员的话说就是吃的是猪狗食,干的是牛马活。

威胁、恐吓、人格侮辱经常发生,警察王某经常对我说:“如果不转化,期满后从劳教所的大门出去,直接送到监狱里,丈夫跟你离婚,孩子将来不认你。”还有的警察说:“你也就三岁小孩的智商”,或者“你的智商就是零或负数”(其实我是一九八七年南开大学毕业,有经济师、讲师两个职称,在经济类刊物发表过多篇论文),如此等等恶语伤人的话几乎天天听到。

由于长期坐在小凳子上,一天要坐十几、二十几个小时,我的身体出现腰椎盘突出的症状,腿疼的厉害,上厕所走几步路都撑不住,到夜里在床板上疼得直打滚,大队长、副大队长跟我说,过几天带我到外面医院看看,晚上疼得实在受不了,我就跟他们说:“让我炼炼功吧,炼炼功就好了。”可是他们既不让我炼功,也没带我到外面医院看医生,就这样疼了两个多月,期间最疼的时候,两个多星期一点觉也没睡着,人瘦的皮包骨一样,就这样,他们还嘲笑我:“看你瘦得人不人,鬼不鬼的”。

将近一年半的时间里,我被关在小号里,不让见家人,不让打电话,不让到窗前(不让我看到外面,也不让外人看到我,若被他们折磨死,外人谁也不知道),不让别人和我说话(只许说转化我的话),不让买吃的(普通劳教人员都可以买),除了送饭送水的人、包夹和警察之外,我几乎与世隔绝,再加上长期每天只睡两三个小时、三四个小时的觉, 致使我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,记忆力也大大下降,语言表达能力也受到严重影响。

结语

我所遭受的只是法轮功受迫害的冰山一角,众多法轮功修炼者遭受的一切仅是因为想要按照真善忍做个好人。这些都是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所造成的。此次只起诉祸国殃民、罪大恶极的江泽民,是为了惩恶扬善,给那些被江泽民所利用参与迫害的各级官员、警察悔过自救的机会。如继续参与迫害大法弟子,其下场必定和首犯江泽民一样,面临被起诉,偿还其所犯之罪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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